为了提高我国船舶产业的集中度,增强整体竞争实力,提高行业风险抵抗能力,降低经营成本,我国将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及其他骨干船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动大型船舶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或兼并成大型综合船舶集团,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减少中间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境外知名船用配套设备企业、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打造大型船舶跨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另外,中小船舶企业的造船能力有限,而未来的船舶发展趋势是大型化、现代化,在保留其核心中小型船舶的制造能力的同时,我国将引导中小船舶企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中间产品制造、船舶修理、特种船舶制造等业务,开拓非船产品市场。因此,我国将制定出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合并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采取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等方式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实施兼并重组。
尽管我国造船能力已居世界前列,但整体技术水平差、发展层级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一部分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仍未摆脱依赖国外设计的局面。船舶贸易主要是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出口,船舶工业仍以赚取加工费为主,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且我国船舶专业设备发展相对较为落后,专业设备设计、制造能力不足,很多设备都必须从国外进口,成为我国船舶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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