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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边防检查站 的 监护三中队营区装饰工程 已经 发改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锦丰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锦丰镇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4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8-7-8 至 2008-9-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装饰工程:面积约5186平方米,包括水电安装。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建造师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 其他条件: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 6.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08-6-2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08-6-6 上午起时间: 8:30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7. 请申请人于 2008-6-2 至 2008-6-6 每天上午 8:30 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张家港建筑业网网上报名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上午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下午 投标箱号: 无(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8. 其他: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建造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质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带本人在单位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证明)。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全部入围;超过9家按评分排名法取前9名。 9. 招标人地址: 金港镇 联系人: 郑大勇 传真: 电话: 58331401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 市区港城大道188号3楼 联系人: 杨梅玉 传真: 58116115 电话: 58852598 邮编: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8-6-2 至 2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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