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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及服务招标 2008-08-29 开标时间:2008-09-23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联系人:潇 林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手机:13522257580 邮箱:zbgs88@126.com 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1、受委托,对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及服务进行招标。 2、招标设备一览表 合同包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 消防泵组 1组 1. 消防泵组配置: 1台电动消防水泵运行、1台柴油消防水泵备用;2台电动稳压水泵;1个稳压水罐 2 胶带运输机 3 高效浓缩机 2台 4 空气压缩机 4台 5 灰库卸灰设备 3组 6 启动锅炉 2台 7 脱硫岛总承包工程 2套 8 皮带秤 2套 9 入炉煤机械取样装置 2台 10 化学水处理系统 1套 11 自动循环连码装置 2套 3、合格投标人的必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面(如有)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4)投标人应提供其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并具有两台300MW及以上三年发电机组中成功运行经验。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8年8月29日8:00时至2008年9月5日17:00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述资料(送达、邮寄、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的条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 (5)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6)投标人所投设备需提供下列文件: 联系人:潇 林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手机:13522257580 邮箱:zbgs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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